2024年 第13号
关于责令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十一矿
停产整顿的公告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南局对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十一矿进行现场监察,发现该矿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南局依法作出责令其停产整顿3日的行政处罚(豫煤安监五罚〔2024〕2059)。
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现予公告。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南局
2024年11月30日
日期:2024-12-10 来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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