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安云公告〔2025〕3号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关于解除富源县钰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河兴煤矿停产整顿指令的公告
2024年3月1日至2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对富源县钰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河兴煤矿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矿存在“未按照国家规定安设甲烷传感器”的重大事故隐患仍然组织生产。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责令该矿停产整顿。
经现场核查,富源县钰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河兴煤矿上述重大事故隐患已整改完毕,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依法解除该矿停产整顿指令。
特此公告。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