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安云公告〔2025〕4号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关于解除富源团结煤业有限公司竹园镇团结煤矿停产整顿指令的公告
2024年7月24日至26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对富源团结煤业有限公司竹园镇团结煤矿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矿存在“开采自燃煤层,未采取综合防灭火措施”的重大事故隐患仍然组织生产。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责令该矿停产整顿。
经现场核查,富源团结煤业有限公司竹园镇团结煤矿上述重大事故隐患已整改完毕,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依法解除该矿停产整顿指令。
特此公告。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