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发布关于新疆昌吉市菏泽腾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等2个项目报告审查情况的公告。
全文如下:
关于新疆昌吉市菏泽腾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等2个项目报告审查情况的公告
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和完善矿产资源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21〕3号)等有关要求, 新疆昌吉市菏泽腾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乌恰新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乌怡县铁克塔什铅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2个项目报告通过审查,经公示无异议,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审查情况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5年7月17日
附件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审查情况
序号 | 矿山名称 | 组织审查单位 | 审查结论 | 审查通过时间 |
1 | 新疆昌吉市菏泽腾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 自治区地质成果中心 | 通过 | 2025年6月23日 |
2 | 乌恰新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乌怡县铁克塔什铅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 自治区地质成果中心 | 通过 | 2025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