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15日至16日、23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监察执法五处、黔西南州能源局会同晴隆县能源局对黔西南州晴隆安宝煤矿有限公司晴隆县三宝煤矿(以下简称“三宝煤矿”)开展现场检查执法,并经依法立案调查,发现三宝煤矿存在3条重大安全隐患,仍然组织生产。
2025年11月19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监察执法五处、晴隆县能源局依法对黔西南州晴隆安宝煤矿有限公司晴隆县三宝煤矿作出责令停产整顿30日(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2月18日)的行政处罚决定。
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74号)第四十九条及《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贵州省能源局关于做好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复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予公告。
晴隆县能源局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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