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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煤炭局和煤监局:开展煤矿瓦斯治理

日期:2009-02-26    来源:国际能源网  作者:未知

国际煤炭网

2009
02/26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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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煤炭局 煤监局 煤矿 瓦斯 治理

    为深刻汲取山西焦煤集团西山煤电屯兰煤矿“2.22”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2月23日陕西省安委会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全国“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陕西省煤炭局煤监局联合发出紧急通知在全省开展煤矿瓦斯治理和复产复工安全大检查,并做出如下要求:

    一、大检查组织领导

  省煤炭局、陕西煤监局联合组成6个煤矿安全大检查督查组,分别对各产煤市煤炭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及煤矿企业开展煤矿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对瓦斯灾害严重和节后复产复工煤矿进行重点检查。要求各市、县(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煤矿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立即亲自组织开展这次安全大检查活动。

    二、大检查时间安排

    2月24日至3月31日,并与煤矿节后复产复工检查验收工作同时进行。

    三、大检查方式

    这次煤矿安全大检查活动采取各煤矿企业自查,各产煤市、县(区)政府及其煤炭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煤矿企业集团检查和省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督查的方式。

    四、大检查重点内容及要求

    以高瓦斯、突出矿井、低瓦斯矿井中的高瓦斯区域和节后复产复工煤矿为大检查重点。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一)是否认真贯彻落实2月23日省安委会会议精神。

    (二)矿井通风系统是否可靠合理,通风设施是否坚固有效,风量是否满足生产需要;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是否灵敏可靠,各种探头安装位置和数量是否符合规定,执机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坚持24小时值班。

    (三)煤矿是否存在瓦斯超限现象,高瓦斯、突出矿井和低瓦斯矿井中的高瓦斯区域是否达到抽采平衡;是否严格执行入井作业人员数量限定制度。

    (四)所有节后复产复工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亲自组织带队对井上下各系统进行全面检查,是否由煤矿技术负责人组织带队对矿井通风系统进行检查分析;是否严格按规定标准和程序通过检查验收,检查验收是否合格、是否签字齐全。凡通风系统不完善或风量不能满足生产要求,不能实现抽采平衡或存在瓦斯超限的矿井,入井作业人员数量超过规定的矿井,不论国有煤矿或地方煤矿,不论大矿或小矿,要一律停产整顿。所有节后复产复工煤矿未经检查验收或检查验收不合格的煤矿一律不得恢复生产和施工,否则要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要求各单位要深刻汲取山西屯兰煤矿“2.22”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教训,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这次煤矿安全大检查活动。针对本地区、本企业煤矿灾害类型和严重程度,突出重点,补充检查内容,全面深入地排查煤矿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安全生产。要求各单位对这次煤矿安全大检查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并将总结材料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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