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中国海关发布2月份焦炭及半焦炭出口统计数据。2月份,焦炭及半焦出口量仅为3万吨,出口金额为875.3万美元;1-2月份,焦炭累计出口量为10万吨,累计出口金额达到3795.7万美元。累计出口数量与出口金额同比分别下降93.9%和93.1%。这是继1月份焦炭出口量创十年最低水平后,我国焦炭出口量再创另一个新低。焦炭出口均价连续五个月持续回落,2月份为291.8美元/吨,回落到2008年初的水平。见图1.
2008年下半年以来,受美国金融危机影响,全球经济增速趋缓,钢铁市场持续低迷。因此,主要用于高炉炼铁的焦炭需求也被大幅压缩。中国的焦炭产量占世界总产量的一半以上,焦炭出口量占全球贸易量的60%。因此除中国外,其他国家的生铁产量下降,直接影响到我国的焦炭出口市场。见图2.
2009年1月6日,国家商务部下达2009年第一批一般贸易焦炭出口配额通知,此次焦炭出口配额总量为578万吨,分配给37家企业。与2008年第一批焦炭出口配额相比,此次配额减少了384万吨,同比下降39.9%。
出口配额数量大幅下降,焦炭出口关税继续执行40%。自2008年8月20日,焦炭出口关税被上调至40%以来,中国焦炭出口量就呈现出直线回落态势。
做为产煤、产焦大省,山西焦化企业普遍呼吁,在目前形势下,国家应该对焦炭出口关税等相关的政策稍做调整,以减轻焦炭企业压力,让这些企业能够有生产的积极性。希望能够将目前40%的出口关税降为10%~20%,并且进一步放松银根。
据中国炼焦协会不完全统计:2008年到2009年中国投产、在建、拟建的焦炉达86座,全部投产后预计可新增焦炭产能约5096万吨。当前焦炭需求减少与产能扩大产生的矛盾十分突出,焦炭供过于求的格局已经不可避免,出口关税调整对国内焦炭市场具有一定影响。而出口焦炭转嫁成本的能力仍然较强。从我国焦炭出口地区看,目前主要出口到日本和欧洲,从2008年的情况看,我国对这两个地区的焦炭出口量占到了出口总量的42%,而这些地区对我国低灰、低硫的焦炭需求仍呈刚性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