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消息称,资源税改革有可能成为2009年税制改革的“重头戏”。
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2009年要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改革完善资源税制度。
财政部副部长廖晓军则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资源税的准备工作早已经完成,将择机出台。今年2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2009年全国税收工作要点》,特别指出“根据国务院的部署,适时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这与《2008年全国税收工作要点》中提出的“改革资源税制度,合理调整税收优惠政策”相比,显然又推进了一步。
据了解,我国的资源税征收始于1984年,当时只是对原油、天然气、煤炭、铁矿石征收。1994年税制改革时,首次对矿产资源全面征收资源税。从2004年起,国家先后分四次,分别对18个省上调了煤炭资源税。
根据目前了解到的资源税改革方案,矿泉水、地热等资源类产品将被纳入到资源税的征收范围之内。此外,资源税改革还将实行从量和从价相结合的征收方式。
分析人士指出,对矿产资源股来说,资源税的确会提升其经营成本,煤炭股、石油股的盈利能力就会降低。不过,资源税改革,最终还是有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以煤炭行业为例,不考虑其他因素变动,资源税调整短期增加煤炭行业成本。而进一步从准入门槛来看,增加煤炭行业生产成本,这样更加有利于向行业经营效率较高的企业倾斜,毕竟这些企业具有规模和效率优势,有利于行业进一步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