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持煤炭生产基本稳定,避免因煤炭勘查投资过热出现产能过剩,国土资源部近日研究决定,继续暂停受理煤炭探矿权申请,暂停期限至2011年3月31日。
日前,该部下发了《关于继续暂停受理煤炭探矿权申请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规定,除国务院批准的重点煤炭开发项目和使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或省级地质专项资金开展煤炭普查和必要详查的可以设置煤炭探矿权外,全国暂停受理新的煤炭探矿权申请。
《通知》明确要求,各省(区、市)国土资源厅2011年3月31日前继续执行《关于暂停受理煤炭探矿权申请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0号),各省(区、市)国土资源厅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煤炭地质勘查工作的监管,做好现有煤炭探矿权的管理工作。如发现有违规出让煤炭探矿权行为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及工作人员的责任。
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共有煤炭探矿权2300多个,共占有资源储量约5000亿吨,现有煤炭探矿权将能进一步提高我国煤炭资源保障程度。从企业角度看,我国现有煤炭企业也有充足的资源保障。目前全国2.3万家煤矿企业占用资源储量2700多亿吨,占资源储量总量的23.4%,尚未占用的资源储量为9000多亿吨,占总量的76.6%。
国土资源部公布数据同时显示,截至2006年,全国煤炭核定生产能力已达31亿吨以上。另据中国煤炭协会统计,2008年,我国煤炭产量为27.16亿吨。与实际产量比,目前我国约有4亿吨煤炭生产能力闲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