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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焦协对区域焦炭市场的指导意见

日期:2009-03-31    来源:国际能源网  作者:本站专稿

国际煤炭网

2009
03/31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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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山东 焦炭市场 指导意见

  各会员单位:

  在当前钢铁、焦化行业都比较艰难的情况下,为维护焦化企业的基本生存条件,更好地长期支持钢铁行业的发展,根据前一阶段焦炭市场的变化,以及山西联盟近期发布的3月份焦炭市场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结合我省焦炭、钢铁、煤炭市场走势和区域市场情况,就当前我省焦炭市场有关问题提出指导意见,望各会员单位遵照执行。

  一、严格执行限产措施。加大限产幅度,限产到50%~60%。

  二、关于焦炭及化产品价格。各企业应根据各自焦炭的品质、与用户的关系、市场需求状况等因素,参照指导价签定合同。严格禁止焦化企业间相互压价,扰乱市场,维护焦炭市场的稳定。

  1、一级冶金焦指导价为1700元/吨,二级冶金焦指导价为1600元/吨;

  2、煤焦油指导价为2100元/吨;

  3、粗苯指导价为2600元/吨;

  4、硫铵指导价为900元/吨。

  协会秘书处

  200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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