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目标为300万吨以上(含300万吨)的基本建设矿井,以后都按生产矿井对待,按标准缴纳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4月20日,山西省财政厅煤炭基金管理处处长贾富元表示。根据新规定,特大型基本建设矿井缴纳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煤种按“工程煤”实际煤种确定,矿井产能规模调节系数按“1”计算,按建设期间“工程煤”实际出煤量据实确定计征数量。
出台这一规定,是为了给全省大型矿井减负,创造煤企做大做强的宽松环境。“结合全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实际情况,也为减轻大型矿井基本建设期间财务负担,鼓励煤企做大做强,省财政厅报经省政府同意,对建设目标为300万吨以上的(含300万吨)的特大型矿井,基本建设期间批准出煤量达到300万吨的,按照生产矿井标准缴纳可持续发展基金。”贾富元介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