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关于受白山热电、通化热电委托采购燃料的议案》,同意为白山热电和通化热电采购煤炭。
公司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关于采购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燃料的议案》,同意公司加大对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燃料采购量。
关于第一个议案
根据公司与吉林能源交通总公司2009 年所签订的委托管理协议,截至09年8 月31 日,受白山热电、通化热电委托采购金额分别为1.0、1.2 亿元,因此,此次议案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一个程序,无超预期内容。
白山和通化热电等4 台机组的燃料为当地地煤,以往公司采购燃料时以社会化方式采购,在供应商管理方面存在困难,燃煤质量和数量难以得到保证,从而导致该4 台机组出力不足,助燃用油增加,项目亏损。公司目前采用集中化采购方式,扩大公司规模化采购优势,增强与重点供应商的合作关系,将对该4 台机组的燃煤质量和数量情况有所改善。
关于第二个议案
该议案内容符合预期。露天煤业的煤炭供应量站吉电股份总采购量比例逐年提高,其占比已经由08 年的2.91%提高到了09 年上半年的12.04%。截至09 年8 月31 日,公司从露天煤业采购燃煤金额约为4800 万元。
公司在建的白城电厂、松花江热电和四平热电的电煤主要由露天煤业供应,因此随着该三个项目投产,露天煤业的电煤采购量比例将大幅提高,从而更好解决公司电煤供应问题,增强燃煤成本的控制能力,预计该良好局面将于2011 年开始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