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永顺县人民政府和湘西自治州煤炭局联合发函,对查处“二道水”煤矿的相关情况作了说明,并附了一张“二道水”煤矿矿井被封的图片。
来函称,被当地人称为“二道水”的煤矿全称为湘西自治州龙家寨煤矿海角溪工区南平硐,设计生产能力为年生产原煤3万吨,1992年投产,后因煤质差、煤价低而停产。2006年初,在全州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州人民政府决定关闭海角溪南平硐。
随即永顺县人民政府对该井依法进行了查封。随着市场煤价上涨,州龙家寨煤矿为解决下岗职工生活困难,曾向州主管部门提出恢复海角溪南平硐生产的要求,州主管部门没有批准。
2006年5月以来,州龙家寨煤矿下岗职工和社会人员多次企图打开矿井进行非法采煤,被永顺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万民乡政府及时制止和关闭。
2008年4月和7月,温州商人李某私自与煤矿下岗职工先后两次将矿井打开非法采煤,被永顺县国土资源局及时制止和进行立案查处。
2008年12月和2009年3月,由县人民法院两次向非法采矿人李某下达了行政裁定书和执行通知书。此次是煤矿下岗职工以转移硐内机械设备为由,将永顺县人民政府在海角溪南平硐张贴的封条私自拆开,进行非法采煤。
来函称,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2010年1月11日,永顺县人民政府组织职能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对非法采煤整治工作进一步作了安排部署。
1月13日,由永顺县分管副县长带队,组织职能部门和当地政府对包括海角溪南平硐在内的原产煤地区开展了专项督察和整治,并召开了现场会议。
1月14日,按照现场会议精神,万民乡政府及时对海角溪南平硐非法开采行为进行了查处。为防止海角溪南平硐被再次打开并非法采煤,永顺县政府组织专人用砖和水泥对井口进行了封闭,并责成万民乡政府落实好监管人员,捆死工作责任。
来函称,下一步,永顺县将依法打击非法开采的违法行为,对非法矿硐坚决关闭到位;加强对非法开采的监管,强化巡查和季报制度,采取“包矿硐、包责任、包措施”的三包责任制,将非法矿硐的监管责任落实到人;严格按照《湖南省违反矿产资源管理规定责任追究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