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从山西省政府办公厅获悉,山西省将全面实施煤炭开采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到2015年,全省70%以上的煤炭生产企业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矿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100%,矿区森林覆盖率达到35%。
根据方案,到2015年,全省70%以上的煤炭生产企业达到下列生态环境保护标准:选煤厂全部实现闭路循环,矿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100%;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60%,矿区森林覆盖率达到35%,防尘抑尘设施完好,使用率达到100%,运煤专用道路硬化完好率达95%以上,工业广场绿化率大于20%,生活区噪声达标率100%。
为此,相关部门将对全省煤炭生产企业实行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审核制度,不合格的企业,将强制断水、断电、禁运、禁贷、项目限批等措施,并提请工商、税务、国土等部门收回相关证照,并按相关政策和规定做出停产、关闭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