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山西煤改谢幕之后,河南煤改于2010年正式上路,并将于今年完成对646座小煤矿兼并重组。
“已经确认,星期五(26日)将要召开省级的煤炭整合工作动员会,对煤改工作做进一步推进。”2月23日,河南省政府一位人士说,届时定调的河南整体煤改方案将会向社会公布。
此前1月14日,作为河南煤炭整合纲领性文件的《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特别规定》(讨论稿)(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已提交河南省委常委会讨论,该文件并于2月1日前后获得河南省委常委会讨论通过。
《特别规定》的要求,河南省将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推动年生产规模15万—30万吨煤矿实施兼并重组、托管,兼并重组主体将为年产100万吨以上的骨干煤企,并同时要求兼并重组主体企业所占股权比例不得低于51%,由此形成以骨干煤炭企业为主的办矿体制。
据河南省发改委新闻办主任王晨阳介绍,河南煤改的具体工作主要由河南省工信厅主抓,“发改委主要做一些配合工作”。
煤改再推进
河南是我国第四大产煤大省,2009年该省出产原煤2.35亿吨,仅次于内蒙古(6.37亿吨)、山西(6.15亿吨)和陕西(2.83亿吨)。
“初稿方案是我们在做,主要由厅里的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组成一个小组具体负责,包括发改委、国土厅、财政厅均有参与。”河南省工信厅一位知情人士坦承,“政策如何扶持、退出机制如何获得地方及企业的认同等方面,都是方案考虑的重点。”
事实上,河南煤改要早于山西,其起点可以追溯到1997年。本轮煤改是前述几轮的承续。
数据显示,1997年之前,河南省共有各类煤矿6000多个,其中小煤矿5800多个。经过多轮重组兼并之后,2004年河南的小煤矿数量降至1569个;随后再经过多次整合,小煤矿降至如今的646座,每个煤炭企业生产能力提高到15万吨/年以上,并使得河南省煤炭骨干企业占有及控制的资源达到全省的90%以上,产量占全省的80%以上。
“2009年平顶山矿难之后,河南的煤改工作已经实质性推进。”民营煤企老板王风(化名)透露,其时正为山西煤改推进的关键时期,此后河南省领导多次赴山西“取经”,10月份之后业内都认为河南会遵循“山西模式”推进煤企大重组。
在河南此轮煤改中,与山西不同的是,《特别规定》称,将按照“一个矿区一个主体开发为主”的原则和就近适量的原则,把现有小煤矿分矿区逐一明确兼并重组主体;未参加兼并重组的中、小煤矿,必须以协议方式由省骨干煤炭企业或地方骨干煤炭企业托管。
王风解释,托管即找到国营煤企作为“挂靠单位”,安全、技改、员工福利等方面均由原煤企所出,而所挂靠的国企由于需承担安全连带责任,故煤企需“上贡”部分利润,直至最后被实质兼并重组。“煤炭行业本身风险比较大,国企有连带担保机制,还可以从银行拿到贷款,民企拿到贷款的几率微乎其微,最终也只能委身于国企或卖出”。
煤炭市场研究专家黄腾认为,以矿区为单位进行整合,使矿权与开采权合一,不致于将矿区置入于多个企业经营主体中,“避免了滥采滥挖”,而托管方式则在一定程度上明确税收归地方的原则,有助于调动地方参与煤改的积极性。
大集团与民营企业的焦虑
早于2004年,河南省煤炭骨干企业亦按区域就近整合,最终形成了以平煤集团、义煤集团、郑煤集团、鹤煤集团、焦煤集团、永煤集团为主体的7大煤业集团。2009年该整合工作又被进一步推进,由原永城煤业集团重组了焦作和鹤壁煤业集团并成立了河南煤化工集团,河南省7大煤业集团整合为5家。
王风说,国家发改委于2009年初,明确要求河南省要在2010年打造一家年产过亿吨的煤企,再加上税收及扶持本地国有煤企的考虑,“此轮煤炭整合应该还是以5大省内煤企为主”。
在山西煤改之后,由于担心过往投资会血本无归,民营煤企多向国营大煤企表达了“投靠”意向。仅以河南煤化集团为例,在2009年10月至11月,该集团即接待了十多批来访煤老板,并于该段时期收购了四个年产能在30万吨左右的矿井。
王风透露,其旗下有位于新密的两个煤矿,加起来年产量为40万吨左右,目前正在找五大煤企谈判洽购意向。“年前我到郑煤去的时候,还碰到了两三家持有同样意向的同行”,大家均向郑煤集团提出了收购价码及条件。
“很多小煤矿漫天要价,不符合市场规律。”河南煤化集团董事长陈雪枫对此颇有抱怨,但他同时指令相关部门要“加快速度,赶快去弄资源”。
“现在关键是退出机制与补偿金额如何厘定。”王风坦言,据其所知,目前郑煤集团正在拟定相关的收购条件,以此去一一对应相关的民营煤企资质,然后确定购买或是合股价码。自2010年1月之后,由于相关政策尚未明朗,加之当时河南电煤紧张,有关方面要求民企保障电煤供应,民营煤企日子趋好,民企谈判价码亦开始水涨船高。
据悉,《特别规定》对于民企退出机制分为两大块内容,一是已经全额缴纳采矿权价款的被兼并重组煤矿,可将其剩余资源储量的采矿权价款折价入股兼并重组后的煤矿企业;二是被兼并重组煤矿退出煤炭生产直接转让采矿权的,由兼并重组后的煤矿企业向其支付剩余资源储量的采矿权价款。
此外,目前河南省财政厅和国土资源厅已开始制定兼并重组煤矿的采矿权价款处置及资产评估具体办法。在退出补偿方面,讨论稿中仅规定,“安全风险抵押金、采矿权价款等规费,予以退还。”
河南禹州市煤炭局一位人士分析,目前的讨论稿,在退出补偿方面要求具体的政策措施由各产煤市、县(市、区)研究制定,“虽然灵活,但也取决于地方政府的财力,如果财力不足,可能只好引进大企业”。
据多方了解,目前有部分民企亦在商量以股份合作的方式联合起来重组新企业,亦有部分民企试图从外部吸引资金,以此避免被兼并的命运。
致电河南万通祥能源公司、许昌予能煤炭公司、惠丰煤炭公司等民企,但均讳莫如深,不肯透露未来企业的抉择方向。
对于河南煤改方向,河南省副省长张大卫表示,将按照“政府调控推进、企业平等协商、合理划分利益、依法规范办理、促进做大做强”的总体要求,“制定小煤矿整合总体规划,实行‘一次布点、分批到位’,‘先易后难、分批推进’。”
“河南省的煤炭整合相比山西会顺利许多。”在黄腾看来,河南通过多次煤改,已积累一些经验,目前煤矿数量比山西要少,且以本土资金为主。另外,“有山西方面的经验作为铺垫,制定方案施行起来会更加灵活与具备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