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从山西省政府办公厅了解到,山西省在对2007、2008年各市县留成的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后发现,部分县没有按照规定安排使用资金,个别县市使用不及时,部分项目手续不健全;省政府要求各相关市县须立即整改。
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主要用于跨区域生态环境治理,资源型城市转型和重点接替产业发展、解决因采煤引起的社会问题三个方面的支出。从2007年全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开征以来,截至2008年12月底,全省各市、县两级留成部分共征收105.58亿元,其中支出67.82亿元,仅占征收的64.24%。
山西省在检查中发现,部分县市没有制定基金使用管理办法,使用过程中也存在程序不规范、支出比例不符合要求等情况。同时,少数县基金使用不及时,个别县已经两年没有使用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
按照要求,各市县政府要立即整改,建立健全基金安排使用管理办法,规范工作流程,对于严重违反基金管理使用程序和资金支出要求的,基金将交由上一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