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2月,全省煤矿共发生伤亡事故4起、死亡4人,同比减少6起、14人,分别下降60%和77.8%。原煤产量1878.49万吨,同比减少869.98万吨,下降31.7%;百万吨死亡率0.21,同比减少0.44,下降67.5%。其中:一、国有重点煤矿发生3起事故、死亡3人,同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减少4人,下降57.1%。原煤产量1771.04万吨,同比减少49.75万吨,下降2.9%。百万吨死亡率0.17,同比减少0.30,下降3.7%。
(一)1月13日,鹤煤集团十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死亡1人;
(二)2月2日,郑煤集团米村煤矿28煤柱回收工作面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
(三)2月4日,义煤集团杨村煤矿D11121炮采工作面,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二、地方国有煤矿发生1起事故、死亡1人,同比减少4起、7人,分别下降80%和87.5%。原煤产量107.45万吨,同比减少117.85万吨,下降52.3%。百万吨死亡率0.93,同比减少2.18,下降27.2%。
(一)2月21日,登封市阳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阳城二煤矿作业人员在东三石门与31030采面运输巷交叉点清理杂物时,顶板来压发生冒顶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重伤;
三、乡镇煤矿未发生事故,同比减少2起、3人,分别下降100%和100%。原煤产量0万吨,同比减少801.87万吨,下降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