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人11日在此间表示,自今年年初启动深化煤矿整顿关闭专项行动以来,湖南省共关闭非法煤矿和设计不予利用井筒264处,对12名负责人启动了行政问责程序,依法抓捕非法矿主55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呈逐月好转之势。
2010年2月,湖南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深化煤矿整顿关闭专项行动,为期半年。湖南省政府表示,不再向煤炭产区政府和煤炭管理部门下达调煤保电计划,煤炭缺口主要从全国市场统筹解决;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和产区政府抓煤炭生产的首要任务和主要职责是抓煤矿安全生产。
湖南省委书记、省长周强明确要求,宁可少要一点GDP,宁可牺牲一点财政收入,宁可多搞一点调煤保电,也决不搞不安全的煤炭生产。
据统计,截至4月底,湖南省共关闭264处煤矿和设计不予利用井筒,排查煤矿安全隐患3408条,对943处矿井实施停产整顿。
与之相关的行政问责也同时展开。据介绍,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湖南已调整产煤乡镇负责人和县(市、区)有关部门负责人7名,对12名负责人启动了行政问责程序;依法抓捕非法矿主55人,其中20人被刑事拘留;依法对243处煤矿实施了行政处罚,处罚金额达744万元。
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刘尧臣说,专项行动有效扭转了去年以来湖南煤矿安全事故高发的局面。今年1至4月,湖南煤矿发生各类事故31起,死亡81人,同比减少25起,少死亡23人,分别下降了44.6%和22.1%。其中,3月份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了52.2%、60.4%,4月份下降了52.6%、72.5%,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呈逐月好转之势。
刘尧臣表示,尽管专项行动已取得初步成效,但离预期目标还有较大差距,后阶段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下一步,专项行动将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对重点地区进行重点督查。同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煤矿加大依法查处和行政问责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