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一则报道粉碎了澳大利亚国会议员迈克尔·约翰(Michael Johnson)延续其十年议员生涯的梦想。《澳大利亚人》在当天报道中指出,约翰试图在帮助昆士兰州的一家煤炭企业向中国企业出售煤矿时,向交易双方索要高达4800万澳元的“佣金”。
尽管这一交易最终并未达成,交易细节和被卷入的中国企业名字也并未公开,但议员约翰的政治生涯似乎走到了尽头。在消息公布后第二天,他被逐出了国家自由党(National Liberal Party),随后还可能面临警方调查。
不过,牵涉其中的中国企业到底是谁?中间还有哪些不可告人的内幕交易秘密?在中国企业赴澳投资潮流中,这一丑闻带来的警示作用不可低估。
秘密邮件曝光
公开资料显示,迈克尔·约翰1970年出生于香港,父亲为英国人,母亲为香港人。他曾就读于昆士兰大学和剑桥大学,并在伯明翰大学取得了国际研究方向的硕士学位。自2001年11月起,约翰担任昆士兰州Ryan选区的国会议员,至今已连任三届。他也是第一位在澳大利亚国会中担任议员的华裔。
据澳大利亚媒体报道,昆士兰州的国家自由党已经对约翰的商业行为、筹款以及具体花费展开了将近几个月的调查。但丑闻真正曝光,是约翰与他的瑞士同伴弗兰克(Frank-Jurgen Richter)之间电子邮件往来被澳大利亚记者获得并公开。
在2008年9月11日,约翰在给弗兰克的电子邮件中写道:“(昆士兰煤炭公司的)保罗·威廉姆斯(Paul Williams)说,可以向我们支付合同价格1%的佣金,如果价格达到他预想的5亿澳元,我们就可以收到500万澳元,作为我们对这一交易的贡献……但我希望最终合同价格控制在4亿澳元左右,这样中方能够拿到一个很好的价格,同时能够使我们和Fosun以及中方保持很好的关系。”
“如果我们能够在两到三周就促成交易,因为这对保罗来说非常重要,我想我们可以索要6%的费用,每人拿到3%。另一方面,鉴于我们为中方促成了如此好的价格,加上短时间内为他们提供了如此好的机会,我建议我们也向中方索取同样的6%的佣金,再平分。所以,我们必须要涉入未来的合同,同时向两边各收取6%的合同价格作为佣金。这必须在外面引荐双方见面前写进合同中。”
约翰同时强调,“对中国公司而言,关键因素是能推进事情进展迅速,我们可以在此基础上和保罗讨价还价,因为第一他想要合同,第二他需要现金。”
弗兰克在回信中肯定了约翰要收取佣金的想法,表示他不仅促成了这一交易,而且带来了政治上的信用。但他也说,“我不确定我们能否/应该向双方收取佣金,而且我不知道Fosun是否已经做好准备要付佣金,但我们可以尝试。”
弗兰克(Frank-Jurgen Richter)是Horasis公司的董事长,本人曾在世界经济论坛任职,因此积累了大量的人脉;本人亦活跃于欧洲,是每年一次的中欧商业会议的主要筹划者。
约翰有着与其相仿的轨迹,他本人创立了澳中发展协会(Australia China Development Association Ltd,下称ACDA)公司,每年负责组织在澳大利亚召开的澳中商务论坛,并担任这一论坛的主席。约翰一有机会就会向企业要求,让企业赞助他的论坛,而赞助资金也会用来资助他参加各种在海外的论坛。
澳大利亚报道称,ACDA公司资助约翰在2008年9月前往新加坡,参加当时的福布斯国际CEO论坛。在这一会议上,约翰认识了弗兰克,两人一起在后来设计在交易中两面索取佣金。
按照当初两人的设想,如果交易的金额达到4亿澳元,他们从交易双方各获得6%的佣金,总获利可能高达4800万澳元。但知情人士透露,因种种原因,这一交易最终并未达成。
掀起政治风暴
东窗事发后,约翰先起初对整个事件予以否认。当媒体进而公布他与同伙往来邮件内容后,他又继续辩称,索取的佣金“并非是为了个人利益”。约翰辩解说,这笔钱并不是想要落入个人的腰包,而是作为给商业论坛或是ACDA公司的资金。
然而,这样的托辞已经无法挽回他的政治仕途走下坡路的命运了。在被曝光的第二天,昆士兰州的国家自由党就召开了会议,会议仅讨论了ACDA公司所涉及的两项业务,最终认定议员用国会的电子邮件信箱索取佣金应被视为商业活动,作为联邦议员的自律规则,已被约翰所打破。随即,国民自由党就宣布终止约翰作为国家自由党人的身份。
得知被驱逐后,气急败坏的约翰表示这一决定是错误的,甚至声称已经让警察介入调查,以还自己一个清白。
澳大利亚反对党领袖托尼·阿伯特(Tony Abbott)则表示:“对约翰所犯下的错误感到非常遗憾,但他已经付出相应的代价。”
随着这一丑闻被逐步揭露,约翰的政治前途很可能将面临终止的遭遇,甚至有可能连他作为议员每年高达7万澳元的养老金都不保。
卷入这一丑闻的中国企业至今没有被披露。根据约翰和弗兰克两人往来邮件,卖方昆士兰煤炭公司(Queenland Coal Corporation)是一家私人投资的资源公司,在昆士兰州有部分动力煤、炼焦煤等项目。一位熟悉澳大利亚煤矿投资的中国资源企业高管告诉本刊记者,这是一家规模不大的煤炭公司。
邮件中提及的“Fosun”,可能是作为买家的中国公司,或者作为中国买家代表的中介公司。尽管“Fosun”与“复星国际有限公司”的英文缩写一致,目前还没有证据表明,进行这一交易的就是“复星”。
长期在澳大利亚工作的上述中国资源企业负责人,对中国企业的这一做法表示难以理解。“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呢?一般专业的公司都不需要再通过政府官员来寻找交易机会。或许不排除有些公司习惯了国内‘办事找政府’的思路,也会找澳方的政府人员来牵线搭桥。但现在大企业收购给议员佣金,这种事情是不大可能会发生的,至少不大符合情理。”
“以我们为例,如果要和政府部门的人打交道,会有非常严格的规定,要按照一定的程序来执行,不会走旁门左道的。事实上,澳大利亚是严格遵守商业化的原则的,这些政客也很难发挥什么作用。”这位负责人表示。
“2008年下半年正是经济危机时期,澳大利亚企业急于出售摆脱危机的心情是可以想像的,所以不难理解澳方愿意支付一定的佣金来促成交易。但是,中方愿意支付佣金的可能性就很小了,不排除这只是这一政客一厢情愿的想法。”另一位曾在澳大利亚矿业公司工作多年的矿业人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