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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电合同履行情况将与铁路运力挂钩

日期:2010-08-22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作者:中国经济导报

国际煤炭网

2010
08/22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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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煤电 铁路

    为督促煤炭产运需企业增强诚信意识,严格履行合同,保障电煤稳定供应,8月5日至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调节局会同铁道部运输局、交通部水运局、中国煤炭运销协会、中能电力工业燃料公司在贵州省贵阳市召开2010年煤炭合同履行检查工作会议。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人士8月19日向记者透露,此次会议是在供需双方强烈要求下召开的。

  各有关省(区、市)经济运行主管部门、煤炭厅(局)、铁路局、港航、煤炭和电力企业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回顾了近年来煤炭市场化改革及合同履行检查工作情况,通报了当前煤炭产运需形势,对做好今年电煤合同履行检查工作进行了部署。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近年煤炭订货制度取得很大进展,政府参与逐渐减少,煤炭价格由供需双方自主协商。市场放开的同时,企业履约的诚信意识也应该加强。在目前煤炭市场交易体系尚不健全的情况下,加强对电煤合同履行检查工作十分必要。这不仅是促进煤炭平稳有序供应的重要保障,也是建立煤炭产运需企业诚信体系的积极探索。

  会议明确了电煤合同检查的内容和考核办法,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地经济运行、煤炭产运需主管部门及企业,要高度重视电煤合同履行检查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合同履行中存在的诚信意识差、兑现率偏低问题。二是完善制度,细化方案。煤炭产运需行业和企业要结合实际,尽快制订完善检查工作制度,进一步细化方案。三是加强配合,抓好落实。各有关方面要加强沟通,积极配合,将检查工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四是严格标准,实施考核。对被检企业合同履行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并与铁路运力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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