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11月26日公布10月煤炭供需情况,10月份煤炭产、销量同比分别增长6%和7.8%,继续保持增长态势;前10月煤炭产、销量累计分别增长15.2%和17%。
但并未公布产量和销量的数据。
数据显示,10月末煤炭库存处于正常水平,北方五港存煤1647万吨,同比增长39.9%;全国重点发电企业电煤库存6276万吨,同比增长34.2%,可耗用20天。
在进出口方面,10月份净进口煤炭1112万吨,同比增长21%;前10月累计净进口煤炭1.18亿吨,同比增长51%。
10月份全国铁路煤炭发送量1.72亿吨,同比增长19.6%。主要港口完成煤炭发运量4983万吨,同比增长45%;前10月全国铁路煤炭累计发送量16.57亿吨,同比增长16.3%。主要港口完成煤炭发运量4.61亿吨,同比增长22.1%。
部分重点用煤行业煤炭消费回落。电力、钢铁等部分重点用煤行业煤炭日均消费环比下降。10月份全国重点发电企业电煤日均消耗298.6万吨,环比下降1.9%。
进入10月份,受备冬储煤需求拉动和国际煤炭价格上升等因素影响,部分区域市场煤价格持续上涨。以秦皇岛港为例,10月末5500大卡动力煤市场价格回升至770-780元/吨,到11月22日达795-815元/吨,比9月底上涨了90元/吨左右。但年度重点电煤合同价格保持稳定。
预计今后两个月,煤炭产销将稳定增长,资源供应相对充足,供需基本平衡。但受枯水期水电减少、火电超发、取暖用煤增加等因素影响,不排除局部地区、个别时段供应出现偏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