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6日国家发改委发出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11年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的通知》,通知重点强调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合理配置铁路运力,并根据2010年跨省区煤炭铁路运输完成和合同履行情况,结合新增资源和铁路运力,提出2011年跨省区煤炭铁路运力配置指导框架,重点保障电力、冶金、化肥、居民生活等重点行业的煤炭需求。2011年跨省区煤炭铁路运力配置的重点合同总量是9.32亿吨,其中:电力76900万吨,钢铁(有色)9453万吨,化肥3484万吨,居民生活3323万吨。
可是通知发出后,根据中国煤炭运销协会数据显示,截至12月28日9时,通知已经下发了22天时间,2011年煤炭产运需衔接合同仅初步汇总了46060万吨,占发改委要求的2011年全国跨省煤炭总衔接量9.32的49.42%,显然进展比较缓慢。很多关注煤炭行业的人士此前几天都很担忧,担心无法按时完成煤炭重点合同签订任务。
可是,最后的三天签订重点煤炭购销合同发生了“井喷”的情况,进展速度之快,签订煤炭购销合同量之大,都是令人欣喜的,中国煤炭市场网汇总的合同签订结果表明,不仅完成了预定要求签订的合同量,还大幅度超出需要签订的合同量。据中国煤炭市场网统计,2011年全国煤炭产运需衔接汇总截止到12月31日24时已初步汇总154721万吨,超出煤炭产运需衔接任务总量的66.0%,圆满完成国家发改委要求的重点煤炭合同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合同签订任务。
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煤炭购销合同签订为什么会出现前松后紧、前慢后快、最后三天签订合同量暴涨、发生“井喷”的情况呢?笔者认为主要原因如下:
1 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初期,都处于学习领会文件精神阶段,不可能签订煤炭订货合同
发改委下发通知后,煤炭生产、运输、需求企业都要根据各自的实际,学习贯彻发改委的的文件通知精神,以便领会精神实质,有针对性地安排布置本企业的工作,更好地把煤炭的生产、销售、运输、采购工作做好。这段时间是在做签订合同的各项准备工作,不可能很快就仓促地签订煤炭订货合同,这也是起初签订煤炭合同进度缓慢最主要的原因。
2 签订煤炭订货合同需要谈判、协调,这需要一个比较充足的协调谈判过程
签订煤炭订货合同直接涉及到相关企业的经济利益,购销什么煤种、煤炭质量要求如何、购销数量多少、煤炭价格高低等对企业的效益影响很大,煤炭产、运、需企业为了各自利益的最大化,都要在签订合同谈判上争取获取较大的利益,争取以对本企业最有利的交易方式进行煤炭购销,由于利弊都是相对的,对一方有利,对另一方可能就不利,因此,煤炭生产、销售、运输、采购企业要寻求共同的利益平衡点需要一个过程,这就需要比较慎重认真的谈判才能达成一致,签订煤炭订货合同。这样,煤炭合同签订先慢后快也就是水到渠成的事了。
3 签订重点煤炭产运需合同有时间界限,受到国家发改委规定时间的限制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11年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煤炭供需企业要相互配合,加快衔接进度,自本通知下发后25日内,协商完成合同签订;各有关方面要为产运需衔接做好服务工作。发改委是2010年12月6日下发的通知,要求25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任务,也就是要在年底12月31日以前签订好煤炭购销合同。如果错过了这个最后的时间要求,签订的煤炭购销合同就在运力落实上无法保证,煤炭产运需企业的利益也就无法保证,因此,在邻近年底的3天时间里,煤炭产运需企业就要在充分谈判的基础上,在兼顾各个方面利益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要求及时签订好煤炭产运需合同。这样,在最后3天的时间里大量签订煤炭产运需合同将不可避免。
4 为了完成煤炭购销任务,煤炭产运需企业必须签订煤炭订货合同
煤炭是工业的粮食,2011年全国工农业生产及居民生活估计要消耗煤炭35亿吨左右,是一宗要求保证供应、保证运力、保证购销渠道畅通的重点的大运量的工业生产原料,无论是从国民经济的可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还是从提高煤炭产运需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来说都非常重要,圆满完成全年的煤炭生产、销售、运输、采购任务义不容辞。因此,煤炭产运需企业都对签订煤炭购销合同非常重视,不敢轻易错过签订煤炭购销合同的最佳时机,只有这样,才能够圆满完成全年的煤炭购销任务,推动煤炭产运需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不断提高。
5 在国家规定的时间段内签订重点煤炭购销合同,对煤炭供需企业都有利
我国的铁路运输资源是相对稀缺的资源,铁路运力基本上全都垄断在国家铁路运输企业里,受到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控。由于铁路运力资源的稀缺性,计划内的铁路运力价格要远远低于计划外的铁路运力,只要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签订煤炭购销合同,就可以获取低价铁路运力的保障。为了减少煤炭购销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作为煤炭产运需企业都不想失去获取稀缺煤炭运力资源的机会,所以,就要想方设法及时签订煤炭订货合同,以更好的配置煤炭铁路运力。这样,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煤炭购销合同,既利于铁路等煤炭运输企业科学调配安排全年的煤炭运输任务,也利于煤炭生产销售企业圆满完成煤炭销售任务,对保障煤炭需求企业采购质优价廉的煤炭产品也有很大好处,所以,煤炭产运需企业都不愿超出规定的煤炭合同签订的最后时间。
2010年12月25日前后,很多煤炭相关人士、新闻媒体针对2011年度煤炭产运需企业签订重点煤炭购销合同进度缓慢的事都很担忧,据笔者判断,圆满完成全年的重点煤炭产运需合同签订任务是没有任何问题的。12月31日煤炭产运需衔接合同汇总量远远超出国家发改委要求的数量也证实了笔者的判断是完全正确的,这些合同的大幅度超出总量预期,也为2011年重点煤炭购销合同兑现困难、兑现率不可能太高埋下了很难解决的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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