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辽北监察分局对抚顺泰和煤炭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了重点监察。监察组首先听取了抚顺泰和煤炭开发有限公司的工作汇报,随后,按照监察方案,分组对该矿地面内业资料和井下作业现场情况进行了检查,共发现问题和隐患13项,下达执法文书2份。
辽北分局在通报会上指出,抚顺泰和煤炭开发有限公司2010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安全生产形势逐步好转。但是,泰和公司井型大,自然灾害严重,各级管理人员切忌疏忽大意,要扎实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并提出四点要求:
一、严格执行国家总局《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突措施,尤其是新采区开拓,要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严防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
二、加强瓦斯管理工作,优化生产布局,明确瓦斯赋存情况及含量与地质条件变化的关系,掌握瓦斯涌出的规律性。
三、加强各级管理人员对国家颁布的新法律、新规定的学习和现场作业人员操作技能的学习,提高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作业人员的知识技能。
四、进一步加强井下标准化工作,从增强巷道支护强度入手,逐步实现矿井的文明生产。
抚顺市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东洲区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员陪同了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