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煤炭网 » 煤炭行业新闻 » 中国煤炭要闻 » 正文

发改委严查煤企串通涨价 不得分割市场限制煤炭出省

日期:2011-04-02    来源:发改委网站  作者:发改委网站

国际煤炭网

2011
04/02
15:15
文章二维码

手机扫码看新闻

关键词: 发改委 煤炭出省 运需衔接

    国家发展改革委部署开展电煤价格专项检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国发[2010]40号)关于“煤电双方要衔接好2011年度电煤供需合同,煤炭行业要加强自律,保持价格稳定”的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下发《关于切实保障电煤供应稳定电煤价格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采取有力措施,保障电煤供应,稳定电煤价格。

    《通知》要求,各地和相关企业要识大体、顾大局,认真落实国务院及国家发展改革委文件精神,切实加强电煤产运需衔接和价格调控工作,整顿规范煤炭市场秩序,将2011年重点合同电煤价格维持2010年水平不变,并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涨价。

    《通知》强调,各产煤省(区)要妥善处理好煤炭安全生产和稳定供应的关系,加大电煤产运需协调力度,不得分割市场、限制煤炭出省。煤炭产运需企业要诚实守信,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价格和时间进行交易。同时,对涉煤收费进行认真清理,减轻煤炭企业负担。

    《通知》指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2011年重点电煤合同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严格履行合同和合同兑现率低的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对一些重点地区违规设立的涉煤收费和基金进行重点清查,违规收入收缴中央财政。进一步强化执法,组织对重点省份开展涉煤价格专项检查,重点查处煤炭企业违反国家煤价调控政策、擅自提高价格的行为,通过降低煤质、以次充好等手段变相涨价的行为,以及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对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并通报批评,公开曝光。

返回 国际煤炭网 首页

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国际能源网"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新闻

扫码关注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