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有关单位委托,地方国营新密市东沟煤矿(以下简称“该企业”)全部国有产权通过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挂牌价为1100万元。
一、该企业注册资本1225万元,经营范围:主营原煤。
二、产权构成情况:
新密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持有100%产权。
三、此次产权转让行为已经新密市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
四、截至2010年6月30日,经评估扣除土地使用权后,该企业资产总额6079.29万元、负债总额6365.18万元、净资产-285.88万元。该评估结果已经备案。
五、意向受让方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能够一次性支付全部产权转让价款(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2.意向受让方为法人的,应属行业内规模以上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300万元;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拥有合法资金不低于1300万元,并具有10年以上煤矿经营管理经验。
3.应愿意承接该企业全部债权债务,包括该企业与第三方设定抵押担保所负的法律责任及其他全部隐性责任。
4.接受该企业《改制实施方案》、《职工安置方案》、《债权债务处置方案》、《国有产权转让方案》,对职工进行妥善安置。
5.需提交该企业3年发展规划和经营思路,并经评审通过。
六、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1.该企业现管理层有受让意向。
2.成交后受让方应在3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如因受让方原因未能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和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价款的,受让方须承担因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七、公告期自公告刊登之日起20个工作日,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27日17:30。若在公告期内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采用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
有意受让者请在公告期内到中心提出受让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并向中心缴纳保证金300万元整(以银行到账为准),逾期未提出受让申请、未提交相关材料和未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和购买。若受让成功,保证金转为交易费用和交易价款;若受让未成功,则全额无息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