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西省,独特的煤炭销售机制已经运行多年:买卖双方进行煤炭交易,不能直接签订合同,必须通过山西省煤炭运销集团分布于各地的子公司(简称煤运公司)来签订,交易款项必须通过煤运公司支付,煤运公司从中提取每吨5-15元的经销费用。各地名目繁多的政府性收费也多从这一环节直接提取。
如今这一模式,旧病未除,又添新疾。在山西临汾,继煤炭资源整合、煤企兼并重组之后,对煤炭物流的整合也悄然展开。煤运公司便又多了一项任务——成立煤炭物流公司,统一调配煤炭运输。“其实就是借这股风,把我们都吃掉。”临汾市古县一位货运公司负责人说,“这种做法不只是行政垄断,还要全面退回计划经济。”
运输者无权定价
古县是山西临汾地区重要的产煤县,煤炭生产催生了一批以煤炭运输为主营业务的货运公司。不过,从去年9月份以来,在一系列文件指引下,古县的货运市场发生了巨变。
去年9月以后,在古县要进行煤炭交易,必须经由县煤运公司来签订购销合同,而签订购销合同时,同时要与一个名为古县华岳物流有限公司的企业捆绑签订运输合同,这个公司,成为古县全部煤炭运输业务的托运方。不过,华岳公司大多数情况下并不承运煤炭,而是将运输业务转包给其他公司。山西古县四通货运有限公司自有100多辆大货车,主要业务就是承接古县境内煤炭运输。
不久前,四通货运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1万吨的煤炭运输合同。记者在合同上看到,除了对承运的煤种、时间和地点进行了约定外。在权利义务一栏,作为实际的承运方的古县四通货运公司,要承担几乎所有的运输风险,但作为托运方的古县华岳物流有限公司,所有承担的义务基本只有一项:结算运输费用。“这个合同,没有一个字是我们能说了算的。”古县四通货运公司王青森告诉记者。
古县森润货运公司是古县森润煤化公司的子公司。从货运公司成立以来,其全部的业务,就是承接本集团公司的煤炭和焦炭运输。但从去年9月开始,森润货运公司再承接母公司的货运业务,必须通过华岳物流公司。“没有这份合同,我们的车辆就装不了煤,过不了路卡。”该公司经理付宝民告诉记者。
更为棘手的是,随着货运业务被统一上收,开具税票的职能也同时被上收。由华岳物流代开的税票,税率是5.8%,而货运公司自己开票,税率只是3.5%。
最核心的是运费,煤炭运输市场是个充分竞争的市场,过去,运费随行就市,由货运公司和客户直接协商,而现在,货运公司却失去了定价权。例如,四通货运公司在5月份分别“签订”的两份合同中,运输的煤种,起始点和目的地都一样,每吨的运费却降了1元。
对此,四通货运公司的王青森十分气愤,现在油价涨了,人工费也高了,运价反而却降了,自己是搞运输的,可现在运价却完全由不得自己。
怪圈之始
承运者却无权定价的怪现象始于去年临汾市政府出台的一份文件。2010年7月14日,临汾市政府办出台“38号文件”,表示“为巩固煤矿企业兼并重合成果,强化税收征管,规范全市煤炭生产运输销售秩序”,将“进一步推进煤炭产运销集约化”,“鼓励临汾煤运公司组建专业煤炭物流企业”。
虽然名为“鼓励”,但临汾煤运有限公司(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临汾分公司)却被赋予了行政执法权,文件规定煤运公司可以抽调人员和国税、地税、煤炭等部门联合执法,逐车登记煤炭销量和流向。在运销公司的煤炭交易大厅,用户企业须持煤炭购销合同与煤炭物流公司签订运输合同。
此后,只有74辆自营车的临汾市琛士通煤炭物流公司,幸运地成为文件中所提到的“专业煤炭物流公司”。根据文件,它可以就近协调运力,实现合理运输。临汾市煤运公司公路事业部部长梅志军曾对媒体表示,该公司的定位就是要负责临汾地区所有的煤炭运输,但不是垄断。公司从运费中收取了3%的费用,但那不叫管理费,而是服务费。
很快,临汾市古县把“38号文件”变为了明确的政府指令,县政府发布了54号文,规定煤炭用户企业只要签订购销合同即需“与煤运物流公司签订运输合同”。古县煤运公司受命“组建联盟车队”,对“没有纳入统一经营管理的煤炭车辆”,将“视同非法”,即刻“扣车,没收货物,罚款”。
其后,古县政府又下发68号文,进一步要求古县的煤矿企业在销售煤炭时,与煤炭运销部门的物流公司(即后来成立的华岳物流公司)签订运输合同。自此,古县全县1000余台运煤车辆,包括11家已经比较规范的物流运输企业,全部处于华岳物流公司的统一调配之下。
古县众多货运从业者告诉记者,这个过程没有谈判,甚至没有接触。煤运公司的运输合同是直接绑定购销合同和用户企业签订的,而且预收了全额运费。
在多次沟通后,古县华岳物流公司的总经理罗珺接受了记者采访对此回应。他告诉记者,华岳物流公司现有车辆24辆,完全采取自愿加盟的方式吸收社会车辆,为货运车辆和民营货运公司提供服务。华岳物流公司作为国有企业,要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一方面是为了帮助政府监管税款,一方面则是为了规范市场,为个体货运车辆服务。
空头“纠错”
古县煤炭运输的整合,激起了全县货运业从业者的强烈抵制。他们纷纷指出,古县的54号文和68号文,涉嫌行政垄断。一位货运公司经理透露,在多次举报下,山西省纪委曾两度派人到古县进行调查,煤运公司也随即暂停了3%管理费的征收。
此后,古县政府废止了引发争议的54号文和68号文。但废止这两份文件的决定却秘而不宣,只作为纠正措施,向山西省纪委作了汇报。而此前由华岳物流统一签订运输合同,调控煤运市场的做法却延续至今。
华岳物流为什么能够统一调配全县的货运车辆?记者致电古县交通局主管副局长邢彭武,他表示,这一整合行为完全是政府行为,交通局没有办法作出合理解释。
去年12月13日,在强烈呼吁下,临汾市交通局召集古县8家货运公司以及191名个体货运业主的代表,召开了座谈会。受命组织座谈会的临汾市交通局运输管理处处长闫玉战告诉记者,他们经过调研后认为,古县的货运市场经过整合后,确实在代扣税票这一环节上,给企业增加了成本,但这主要是政府行为,作为行业管理部门,也不好过多介入。“政府的意图,是想从源头上杜绝非法运输,”闫玉战说,“比如一个煤矿核定产量是120万吨,但可能超限开采到200万吨,如果我们控制了运输,就进一步控制了源头,对煤炭的超量开采进行控制。这种整合,适合于临汾的市情和民情。”
在临汾市其他的产煤大县乡宁、襄汾、安泽、蒲县等地,购销合同绑定运输合同的做法已经推行开来。与此同时,山西省全省有329个煤焦营业站(简称煤检站),在各条主要公路上设卡验票或设卡收费,这个数量相当于曾经公路收费站数量的1.5倍,其中临汾市煤检站多达46个,为11个地市之首。
在古县下冶煤检站,每一位通过路口的运煤车辆,必须携带煤炭准销票、古县原煤经销派车单。司机小王告诉记者,必须有这两份票据,才可以上路。途经下冶煤检站时,小王要凭这两份票据,领取“山西公路煤炭运销省内用煤统一调运单”,途中,小王还要接受设在路边稽查队的核查,加盖稽核专用章。之后,在到达目的地后,工作人员凭借这三份票据,才接收小王的车,进入煤场卸载。
必须要先获得由华岳物流转包的合同,之后,才能开出派车单,并获得煤炭准销票和调运单。在古县主要的省道和县乡道路上,四个重要路口均设立了煤检站。一位货运业主说,古县是个山区县城,出县通道主要依靠几条公路,四个煤检站,由此监控了全县的煤炭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