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面上看,煤电矛盾是价格矛盾,但究其本质是煤炭、运力、电力市场发育不完善、竞争不充分、管制不当的结果。中国必须在煤炭、运输、电力三个环节进行全产业链的市场化改革,而不是对某一个环节进行修补和调整。
对此,范司长提出未来解决煤电矛盾可以从八个方面展开。
一是进一步提高煤炭生产能力。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启动和新上一批煤炭生产能力。
二是增强电力供给能力。在“电荒”严重的省份,抓紧核准一批前期工作基础扎实的火电项目。按火电建设周期平均22个月至24个月计算,现在开工的项目要到2013年初可以投产。
三是清理和规范煤炭行业税费。按照清费立税的原则,清理煤炭行业不合理收费,推进煤炭资源税费综合改革。取消煤炭大省自行出台的煤炭收费项目,禁止地方政府出台限产保价措施。
四是建立全国统一的电煤交易市场,取消重点合同煤与市场煤的划分。还要将电煤计划内与计划外运力并轨,建立公开透明的铁路运力交易市场,从而减少铁路运输中的寻租行为,降低电煤物流成本。
五是取消发电量计划指标。国家应明令取消各地自行下达的发电量计划指标,电网企业按规定的上网电价向发电企业购电。而为了鼓励高效节能机组多发电,可以在南方电网实行节能发电调度的基础上,在国家电网推行节能发电调度办法。这两项措施将有助於挖掘现有电力企业的发电能力。
六是加强对电网调度和收入的监管。电网企业应实时公布调度和财务收支状况,由电力监管部门核定电网的收益。在电力体制改革没有完全到位、电网企业“三产”“多经”尚未完全分离的情况下,这将有助于防止电网企业获取过高的价差收入。
七是输配电价由政府核定、销售电价逐步放开管制。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范围,逐步以市场定价代替政府定价。以区域电力市场为主,推行“多买多卖”的交易方式。由发电企业与用户自行商定电力、电量、电价,签订各种期限的购电合同。电网企业可以按核定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但要坚决杜绝各种其他形式的收费、加价。这一措施将使电网在电力购销中过高的价差收入减少。因此,即使发电企业会通过提高销售电价来消化成本上涨因素,终端用户的电价也未必会上涨,甚至可能下降。
八是完善以区域电力市场为主的电力市场,深化铁路体制改革,逐步将电网、铁路网的网络运输业务与电、煤产品的营销业务分开,形成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煤价、电价、运价的价格形成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