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组首先听取了泸县煤矿瓦斯治理示范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据悉,泸县现有煤矿32处,其中建设矿井22处,生产矿井10处,总设计年生产能力375万吨;在煤矿瓦斯治理示范工作建设方面,该县从六大系统建设、瓦斯治理综合体系建设、监管队伍建设、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安全高效矿井建设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目前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有望年底前通过瓦斯治理示范县建设验收。
听取汇报后,督查组还对相关资料进行了检查,并对部分矿井进行了现场检查,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与县安委会进行了意见交换。陈总要求:泸县要把“一矿一策”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促进矿井的生产组织方式与装备水平更加匹配;要通过瓦斯治理示范建设工作,促进煤矿企业技术水平进步;要针对此次督查中提出的问题,制定落实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通过验收,并形成长效机制。
省局煤监二处正处级监察专员阴从连、川南煤监分局局长李朝阳、泸州市安监局副局长张继林等相关人员参加了此次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