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份以来,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省级有关部门迅速行动,联合组成煤炭、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五个专项检查组和三个综合督察组,深入各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截至目前,第一阶段检查任务已基本完成。
李金柱在听取各检查组负责同志汇报后指出,本次检查重点突出,扎实深入,取得了初步成效。查出的诸多问题,充分说明我省安全生产基础仍不牢固,安全隐患仍大量存在,如煤炭方面,有些矿井通风管理差,瓦斯治理措施不落实,瓦斯超限时有发生;有些资源整合矿井不按设计施工、边建设边生产;个别地方煤矿仍在采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采煤方法和淘汰机电设备。道路交通方面,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仍较普遍;高速公路行人随意横穿、上路等车现象时有发生。
李金柱强调,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一是要理清思路抓重点。根据各行业不同特点,准确把握其内在规律。道路交通安全方面,要牢牢抓住“人、车、路、企、管”五要素,逐条落实省政府已出台的30条措施;煤矿安全方面,要严格执行“十必须、十禁止”;建筑施工方面,要重点抓好塔吊、低坑等重点环节。二是要落实责任搞整改。责成省安监局牵头,对这次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进行梳理,列出100项特别重大和急需整改的隐患,逐一落实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三是要打好基础上水平。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手段,提高安全监控、监管水平。四是加大宣传扩影响。对“五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系列报道;大力推广过程控制方面的先进典型。五是要通报排名严考核。采取百分制量化评分办法,定期对各设区市和重点行业安全生产完成情况进行排名,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对每月排名末位的单位,由省安委会给予警示告知;连续三个月排名末位的单位,由省政府领导给市政府分管领导进行告诫谈话;连续半年排名末位的单位,由省政府领导给市政府主要领导进行告诫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