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吉林煤监局在对珲春金山矿业有限公司板石二矿和珲春市南山煤矿有限公司进行煤矿作业场所监察时发现两个煤矿安全管理混乱,珲春金山矿业有限公司板石二矿存在采煤工作面空顶作业、掘进工作面采用煤电钻干打眼等多处违法行为;珲春市南山煤矿有限公司使用的安全人车没有安全标志、防尘口罩过期且没有安全标志。
针对两个企业存在的隐患,监察人员现场下达了监察指令,责令珲春金山矿业有限公司板石二矿12201采煤工作面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作业人员,并依法对采煤工作面空顶作业、掘进工作面采用煤电钻干打眼等违法行为实施了经济处罚;责令珲春市南山煤矿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使用过期且没有安全标志的井下作业人员防尘口罩和没有安全标志的安全人车,并依法暂扣该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