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华宁煤集团枣泉煤矿工业广场改造绿化工程(招标编号:SHIL12030544)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神华宁煤集团枣泉煤矿
工程概况:包括绿化种植工程、灌溉、亮化工程。其中绿地面积为144376m2,灌溉面积144346m2,铺设各类PVC管路约计20400m,亮化工程设计安装各类灯具约438套及配套的电线电缆。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计划开工日期:2012年4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2年7月29日
总工期:10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
A.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B. 具有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
C. 近三年独立承担合同金额500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3项,提供合同原件;
D. 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E. 提供企业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原件,投标文件中应提交上述两人的近期免冠2寸照片;
F. 提供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
3.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3 月 20 日至2012年 3 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银川办事处(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1房间,联系人:周万涛、徐金柱,电话: 0951-6971435、6971436)持投标单位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前来报名,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资料审查一览表附后)
投标单位因上述原件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或未提交齐全,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
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对投标单位的上述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复审,届时请投标单位将上述资料原件单独递交至开标现场审查,投标人因未能提供原件或未提交齐全的,将不具备投标资格,后果自负。
4.2招标文件售价1130元/套,售后不退。
备注:标书款拟采用电汇的,原则上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银行账户中汇出,如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导致标书款无法及时入账或退回的,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2年 4月 10 日上午9:00分,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8房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经在线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神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神华宁煤集团枣泉煤矿
联系人:蔡增信
电 话:13995206268
招标代理机构: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洲际大厦8楼829房间
(神华国贸银川办事处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1房间)
邮 编:750004
联系人:周万涛、徐金柱
电 话:0951-6971435、6971436
传 真:0951-6971431,6971432
电子邮件:zwt_824.123@163.com
网 址:www.shil.com.cn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开户账号:327256019898
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3月20日
原件资料审查一览表: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代理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 |
2 |
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 |
税务登记证原件 | |
3 |
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
4 |
投标人近三年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原件) |
5 |
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 |
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 | |
6 |
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主要管理人员在投标人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金的证明材料原件——主要为上述2个人员 |
7 | 提交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