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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居民生活用电将实行阶梯递增电价

日期:2012-04-16    来源:人民网  作者:本站整理

国际煤炭网

2012
04/16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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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广东省 居民生活用电 电价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作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相关规定,广东省居民生活用电将实行阶梯递增电价,听证会将于5月中旬举行。

  广东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试行居民阶梯式电价是电价定价机制的重大改革,旨在建立一种合理的、公平负担的用电机制,这对于树立居民节约意识、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2008年国务院已要求相关部委研究实施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递增电价,并在近两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实施居民阶梯电价改革方案”。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部署,今年上半年我国将推行居民阶梯电价。

  根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此次居民阶梯电价划分为3个档次,其中第1档不提价,原则上按照覆盖本区域内80%居民用户的月均用电量确定,即保证户均月用电量在该档电量范围内居民户数占居民总户数的比例达到80%。第二、三档实行阶梯递增电价。与此同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承受能力,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给予适当优惠。

  广东目前已开展电价成本监审,并研究制定居民阶梯电价听证方案,拟于5月中旬召开价格听证会,对方案的必要性、可行性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广东省物价局表示,将按照国家的部署和要求,充分考虑广东自然地理环境、经济发展程度、居民收入和用电水平等情况,合理确定具体实施方案,尽量减轻电价改革对居民生活带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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