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加大小煤矿关闭力度,原则上不再审批煤矿新建项目,确需批建的必须达到45万吨/年以上。
据介绍,山东针对小矿私采滥挖、体制混乱、难以监管、事故多发的问题,有计划、按步骤地实施了整顿关闭,在前期关闭村办、个体煤矿的基础上,2008年关闭了9万吨以下的小矿,2009年又取消了所有乡镇煤矿,2010年、去年按计划关闭了资源枯竭矿井。通过整顿关闭、整合技改,提高了集约化办矿水平,推进了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截至目前,山东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率达到95%以上,有44处达到国家级标准化矿井;采掘机械化程度分别达82.5%和74.9%,监控联网矿井达90%。质量标准化与基层和基础建设,成为山东煤矿安全工作的最大优势和品牌。
山东省将继续鼓励国有大型煤矿企业和有实力的地方煤炭企业以收购、兼并、控股等多种形式整合改造周边小煤矿,支持相邻小煤矿之间进行资源整合,淘汰落后产能,减少煤矿数量,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提高产业集中度,提升煤矿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