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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废为宝 让瓦斯气发挥最大减排优势

日期:2012-05-08    来源:亮报  作者:何文锋

国际煤炭网

2012
05/08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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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瓦斯 瓦斯气

  针对瓦斯气的开发利用,目前以就地发电为主。不但有国家政策的支持,还有国内外资金的补贴。如此带来的直接结果就是瓦斯发电项目发展迅速。对于身处供电企业的笔者来讲有着尤为深刻的体会。但在节能减排的项目繁荣发展的表象之下,笔者有着挥之不去的忧虑。

  “节能”源于变废为宝,利用废物就意味着节约能源:“减排”在于避免了具有强温室效应的瓦斯气的排放。但细想后,这样的论调是基于煤炭作为第一重要资源的基础之上的。如果是瓦斯气较为分散、储量较少,含量较低,不易集中处理,那么这说还有道理。但问题是如果在储量集中、浓度较高的地区,如果还将瓦斯气当做“废品”来看而草率处理是否有些欠妥呢?

  让我们先看一组数据:现在主流的大型燃煤发电机组的效率在40%左右、热电联产机组的总热效率则达到45%以上。那么我们现在大量使用的燃气轮机发电机组的效率是多少呢?也仅为40%左右,与前者不相上下。第二组数据:家用壁挂炉热效率也一般都能达到95%以上、燃气轮机发电机组与冷凝锅炉热电联产的方案热效率最高也能达到90%.上述两组数据意味着我们现在主流的对瓦斯气的利用效率还能提高将近一倍,效率的翻倍同时也就意味着节能减排的效果也会翻倍。

  之所以现状如此,原因有三:其一,意识的问题。如果将瓦斯气当开发煤炭而产生的废品看待,40%的效率就非常高了。但如果将其当做一种清洁环保能源来讲,40%的效率就显得不尽如人意了;

  其二,政策与补贴资金导向的问题。现在对利用瓦斯气项目的减排补贴是以减少瓦斯气直接排放大气所造成的温室效应的量为衡量标准的;

  其三,采气权与采矿权的重叠分离。以山西为例,瓦斯气的采气权99%以上都掌握在中石油等大型企业手中,而拥有当地全部采矿权的各大煤业集团,其登记在册的采气权仅占全部采气面积的1%还不到,这就造成了不但拥有采气权的央企与拥有采矿权的地方企业之间存在着利益矛盾,而且其他瓦斯气开发利用的企业夹在上述两者之间,业务开展也受到了无形的制约。前两个原因造成了现今全社会的目光多是盯着企业是如何减少瓦斯气直排大气的,而对于如何更合理高效利用这种清洁环保型能源的关注度不够,而第三个原因则决定了瓦斯气的开采中存有无法调和的利益争端这一深层次矛盾,这个矛盾极大地制约着瓦斯气综合利用的力度。

  基于以上分析,解决的途径也很清晰了。首先国家应该出台相关政策,规定在储量集中的地方将瓦斯气作为一类能源优先开发,在储量虽较分散但瓦斯含量较高的矿区将瓦斯气作为与煤炭同等重要的资源同步进行开发并综合利用,而只有在储量、含量与分布都处于劣势但还有开发价值的矿区将瓦斯气发电作为鼓励开发的项目;其次,加大对环保型资源的综合利用程度,将瓦斯气的利用效率也作为政府补贴额度的一项重要考核指标;最后,解决采气权与采煤权的重叠分离问题,不但可以彻底解决由此矛盾而造成的不必要浪费、配套开发迟缓等问题,而且还可将煤炭开采、瓦斯气开采、利用的各种资源整合起来,形成合力,让瓦斯气这种清洁能源真正发挥出其节能减排的最大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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