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煤炭税费征收管理,规范煤炭生产经营秩序,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税费征收环境,扎实推进煤炭税费统一征收管理工作。5月4日,宣汉县召开煤炭税费统一征收管理动员大会。
县委副书记、县长唐廷教出席会议并讲话,指出,煤炭产业是宣汉县工业的支柱产业,煤炭税费是我县的重要财源,由于监管体制的滞后和监管手段的缺乏,煤炭税费偷、逃、漏的现象十分严重。全面实施煤炭税费统征是顺应当今社会大变革、大发展时期的重大举措,是保护合法煤矿权益的需要,是公平税费的需要,是公正政府行政执法手段的需要,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煤炭税费统一征收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正确处理好改革措施出台与企业承受能力的关系,速度与效益的关系,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坚决抓好煤炭税费统一征收管理不动摇。
唐廷教强调,煤炭税费统一征收管理在宣汉县尚属新生事物,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坚持“统一票证票据、统一征收项目、统一征收标准、统一定点验票、统一财政分配”的五统一原则,抓好源头征收,所有从事煤炭生产、洗选、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自觉主动到县统征办缴纳税费,办理煤炭调运单,凭证运销。同时,要抓好各验票站和统征中心的建设,促进统征工作规范化、科学化;要加强队伍管理,切实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使每一个征管干部职工力求做到尽职尽责办事、廉洁秉公处事、团结协作共事、敢作敢为理事、务实创新干事,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坚持原则、大公无私、吃苦耐劳、工作扎实、作风过硬、依法征收、文明执法的高素质征管干部队伍。要加强监督检查,县统征办、督查室和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开展稽查工作,做到稽查时间不留空档,稽查站点不留盲区。一方面,要开展经常性的路检路查,加强对煤炭企业管理卡发放使用的监管,加大对承运煤炭车辆准运卡的检查力度,严防非法生产的煤炭流入市场,严厉打击冲站、骗站和偷、逃、漏税费行为。另一方面,要加强对系统内部的监督,重点检查征收标准、操作规范、劳动纪律等的执行情况,严肃查处磅站和监控中心工作人员渎职、失职、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行为。各实施单位要时刻监督把关,坚决制止和处罚违反煤炭税费统征的行为,确保统征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唐廷教强调,煤炭税费统征工作不是临时行为,而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做到乡镇支持到位,部门配合到位,机制完善到位,舆论宣传到位,确保煤炭税费统一征收管理工作取得实效,努力开创统征工作新局面,为实现“一年大突破”的目标奠定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