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依照国家安监总局等四部门印发的《煤矿瓦斯鉴定等级鉴定暂行办法》,组织专家组对全省2011年申报的388处矿井瓦斯进行了鉴定,其中煤与瓦斯突出矿井7处、高瓦斯矿井5处、瓦斯矿井376处,加上2010年鉴定的66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30处高瓦斯矿井,河南省的“高危”矿井达108处。
针对煤矿瓦斯灾害现状,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要求,切实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坚定不移贯彻“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方针,加大“先抽后采”管理力度,优化生产布局,合理组织生产,逐步实现防突工作由“四位一体”的局部防突治理向以开采解放层和强化煤层瓦斯预抽的区域性治理转变,坚持不采突出面、不掘突出头。
该厅要求,强化对瓦斯等级升高矿井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安全设施和安全生产系统,健全管理机构,加强装备投入和人员培训工作,积极开展瓦斯抽采技术攻关,进一步提高瓦斯抽采的利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