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煤矿安全生产调度统计工作,及时了解各煤矿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掌握工作进度,检验工作成效,萍乡市下发通知,决定建立煤矿安全生产现状统计报表制度。
通知要求,辖区内所有煤矿必须如实填报《萍乡市煤矿安全生产现状统计表》,主要内容为矿井类型、生产现状、采掘、通风、防水防火、机电运输系统等要求;县区煤监部门、市属各煤矿指定专人负责统计工作,报表要经本单位各业务科(股)室传阅并由负责人在表格上签字,确认无误,报分管领导签字(盖公章)上报;市驻各县区煤矿安全督导组负责督促本县区按指定的时间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