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讯:1月6日,市质监局公布了对我市部分煤炭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的煤炭产品进行的抽样检验结果:截至去年12月28日,共抽检了458个批次煤炭产品。其中,市区内各经营点销售的无烟煤质量较好,合格率达到98.32%,较11月份提高了8.56个百分点;供热站使用的烟煤合格率达62.22%,较11月份提高了27.65个百分点。据了解,这也是继去年11月份后,我市第二次公布全市煤炭产品抽检结果。
据了解,根据市政府治理大气污染的总体要求,市质监局从去年冬季采暖期开始,计划安排1300个批次的煤炭质量监督检验任务,力争做到对全市600多家煤炭生产、经销和使用单位的全过程的基本覆盖,较准确地反映出我市煤炭产品的质量状况,为治理大气污染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持。同时,派驻6名监管人员对“三大电厂”使用的煤炭实行全天监管,每周两次抽样检验,确保使用优质、低硫的煤炭。
去年11月29日,市质监局首次公布了全市煤炭产品抽检结果,并对监督检验中发现在煤炭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缺斤少两等违法行为的经营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打击,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产品。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治,近郊四区经营和使用单位的原煤、型煤产品抽检合格率为84.84%。市区内各经营点销售的无烟煤和供热站使用的烟煤合格率都较11月有所提高;蜂窝煤合格率较11月提高了28.57个百分点,达到33.33%。“三大电厂”煤炭产品抽检82批次,所检产品平均全硫含量和平均发热量基本都符合要求。
据悉,市质监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合格率较低的蜂窝煤生产企业整治力度,提高产品质量,对整改后仍达不到环保要求的,按有关法规进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坚决予以取缔。同时,及时将抽检结果向相关单位和兰州市煤炭清理整顿领导小组进行通报,有效抑制高灰分、高硫分劣质煤炭流入我市近郊四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