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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企脱硝电价补贴全国推 为水泥企业谋出路

日期:2013-01-10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本站整理

国际煤炭网

2013
01/10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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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钢铁行业 钢铁市场

    国际能源网讯:1月9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公布了脱硝电价政策扩容的消息。

    《关于扩大脱硝电价政策试点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于近日下发。通知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将脱硝电价试点范围由现行的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部分燃煤发电机组,扩大为全国所有燃煤发电机组。

    此前,在2011年11月,国家发改委出台燃煤发电机组试行脱硝电价试点政策,对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上海、浙江、江苏、福建、广东、海南、四川、甘肃、宁夏14个省(区、市)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的燃煤发电机组,其上网电价在现行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8厘钱,用于补偿企业脱硝成本。

    《通知》指出,发电企业按上述标准执行脱硝电价后所增加的脱硝资金暂由电网企业垫付,今后择机在销售电价中予以解决。

    “这并不意味着销售电价很快就要上调。可能从电网企业的角度来看,希望尽快提高销售电价消化掉这部分新增成本,但考虑到2011年12月1日销售电价上涨了0.03元/千瓦时,近期再涨电价的可能性不大。”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对本报记者介绍。

    所谓脱硝电价,是国家为鼓励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源的电力企业提高建设和运行脱硝设施的积极性,减少氮氧化物排放,而对安装并正常运行脱硝装置的企业,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进行的电价补贴。

    不过,发电行业对脱硝电价补贴的标准一直存在异议,认为标准偏低。根据电监会2012年12月底发布的《节能减排电价政策执行情况监管通报》就指出,相对于0.01元/千瓦时左右的脱硝成本,每千瓦时8厘钱的加价补贴标准偏低。

    此外,该通报还指出了脱硝电价补贴在执行中存在其他问题,如脱硫电价政策加价补贴在部分发电权交易和跨省区交易中未能体现;国家有关部门尚未出台配套的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制度缺失。

    不过,在环保部总量司副司长黄小赠看来,脱硝电价全国铺开将对氮氧化物减排发挥重大作用。

    “2012年上半年,全国氮氧化物排放量首次出现同比下降0.24%,扭转了2011年氮氧化物排放不降反升的局面;全国脱硝机组平均脱硝效率40.3%,较上年同比提高16.1个百分点。”黄小赠对本报记者说,脱硝电价补贴推广到全国,对整个“十二五”的氮氧化物减排帮助很大。

    “我们和发改委正在联合制定《燃煤发电机组脱硝电价及脱硝设施运行管理办法》,希望可以解决脱硝电价补贴执行中存在的问题。”黄小赠对本报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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