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朔州市财政局获悉,7月25日,山西省政府印发了《进一步促进全省煤炭经济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可持续增长的措施》,面对国内煤炭市场需求萎缩、价格下跌的影响,朔州市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二十条”规定,采取多项措施,确保煤炭工业稳定运行。
一是严格控制各类煤矿盲目扩张生产,平衡煤炭市场供求。对效益低下、竞争力不强、安全隐患较大的煤炭企业限产停产,通过以销定产平衡调控煤炭总量,保证煤炭价格稳定。
二是加强煤炭企业内部管理,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加强对各个生产环节煤质和计量的控制力度,加大洗选比例,以适销对路的产品和用户满意的质量占领市场。
三是拓宽销售渠道,稳定煤炭市场。整合市内公路、铁路、皮带等运输资源,稳定扩大煤炭销售;调控和发挥用煤大户作用,采取供需双方直接见面的方式,减少环节,简化程序,有效保障电煤供给。
四是加强金融支持,促进煤矿改造建设与转型发展。对兴办“一矿一企”转型项目的煤炭企业给予金融政策优惠,加大扶持力度,确保煤矿企业改造建设不停顿,转型项目有保障。五是大力发展煤炭物流业,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企业建设煤炭物流园区,进一步搞活煤炭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