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月份,全国全社会用电量3500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8%,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1.7个百分点。
分产业看,1~8月份,第一产业用电量692亿千瓦时,同比下降0.5%,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2.0%;第二产业用电量2565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3%,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73.3%,对全社会用电量增长的贡献率为68.0%;第三产业用电量416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7%,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11.9%,对全社会用电量增长的贡献率为18.0%;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449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5%,增速比上年同期低4.6个百分点,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12.8%,对全社会用电量增长的贡献率为14.1%.
分地区看,1~8月份,全社会用电量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6.8%)的省份有14个,其中增速高于10%的省份为:新疆(31.9%)、重庆(13.2%)、安徽(12.2%)、云南(12.1%)和青海(11.9%);全社会用电量 增速最低的省份为黑龙江(1.5%)。
8月份,全国全社会用电量510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7%,增速比上月提高4.9个百分点,已经连续三个月回升。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量11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5%;第二产业用电量357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1%,对全社会用电量增长的贡献率为62.7%;第三产业用电量65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6%,对全社会用电量增长的贡献率为14.4%;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75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1.4%,增速分别比上年同期和上月提高9.7和9.1个百分点,对全社会用电量增长的贡献率为21.7%.
分地区看,8月份,全社会用电量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3.7%)的省份有14个,其中增速高于20%的省份为:新疆(35.2%)、安徽(30.2%)、湖北(22.0%)、河南(21.7%)和江苏(20.6%);全社会用电量增速低于1%的省份有2个:内蒙古(0.6%)和吉林(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