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电解铝等行业企业亏损面不断扩大,同时生态环境不断恶化。在此背景下,10月15日,国务院出台了《化解产能过剩政策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称将有效地推进和化解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其中钢铁业作为产能过剩的大户,将在未来5年压缩8000万吨的总产能。
环境污染推动化解产能过剩
本次化解产能过剩政策主要针对钢铁、水泥、电解铝、船舶制造等行业。数据显示,2012年底,我国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产能利用率分别仅为72%、73.7%、71.9%、73.1%和75%。一般,当利用率低于75%,即视为产能过剩。
根据《意见》,未来5年时间,计划让上述行业的产能回归合理的水平、发展质量明显改善。作为产能过剩严重的大户,钢铁业成为削减产能的首要对象,未来五年拟压缩8000万吨的钢铁总产量。
昨日,国家发改委就化解产能过剩政策召开了媒体通气会,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会上表示,企业亏损、行业高耗能及高排放、环境污染等,都是上述化解产能过剩政策出台的推动力。产能过剩使得钢铁、电解铝、船舶等行业利润大幅下滑,企业普遍经营困难。同时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等问题,直接危及产业健康发展,甚至影响到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大局。因此,为积极有效地化解上述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发改委、工信部等联合起草了《意见》。
该负责人称,今年9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参加河北省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时,再次强调了化解产能过剩的重要性。河北省的产能过剩非常严重,布局不合理,“华北十个严重污染城市,河北就占了七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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