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曲剑午介绍,煤炭交易中心的类型可分为,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内蒙古煤炭交易中心、陕西煤炭交易中心等煤炭产地型;秦皇岛海运煤炭交易市场、广东华南煤炭交易中心等流通集散地型;沈阳煤炭中心、广西贵港的西南煤炭交易中心等煤炭主消费地型;东北亚煤炭交易中心、渤海商品交易所等综合功能型,其中还包括了上市了相关期货品种的大商所和郑商所。
曲剑午表示,随着各类煤炭交易市场的建设运营,煤炭交易中心已经开始逐步发挥其在煤炭流通领域中的作用,开始更多地用市场的手段调节或调控煤炭流通,不仅减轻了政府协调煤炭流通的压力,避免了政策调控冲击力太大、影响力过猛的问题,还有利于采取更灵活有效的手段和措施对煤炭流通施加影响。但他同时指出,现有煤炭交易中心交易规模普遍较小,未形成全国统一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