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黄金十年”的煤炭行业,正努力摆脱市场低迷。11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监局、中国煤炭工业协会联合举行的煤炭行业脱困情况新闻通气会披露,我国将把控制煤矿违法违规建设生产、超能力生产和不安全生产行为,作为近期推进煤矿脱困工作的重中之重。
今年以来,煤炭行业延续下行态势。11日新闻通气会披露的数据显示,全社会煤炭库存已连续34个月超过3亿吨,其中煤矿库存1.1亿吨,为历史最高水平;1-8月,全行业利润同比下降46%,大中型煤炭企业亏损面近70%。
8月以来,遏制煤矿超能力生产、《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等一系列政策密集出台,各主要产煤省份也相继出台减轻煤炭企业负担、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四部门通报中特别提到要确保年底完成关闭煤矿800处、力争1000处的目标。同时,实行煤矿新增产能与淘汰落后产能挂钩,今后一定时期,凡新建煤矿项目和新增产能,必须按一定比例淘汰落后产能,并相应安置关闭煤矿职工。
四部门当日发布的通报称,今年以来,造成煤炭行业低迷的因素中,最为突出的是产能结构性过剩,一些地区违法违规建设生产现象突出,加剧了供大于求的矛盾。据有关部门测算,目前全国违法违规建设生产、超能力生产、不安全生产产能达几亿吨,冲击煤炭市场秩序。各地如果能把这些违法违规的产能产量压下来,就可以很大程度缓解煤炭市场供大于求的矛盾。
从2014年的煤炭消费就可看出这一趋势。我国能源结构调整力度持续加大,预计2014年,水电、风电、核电、太阳能等发电量将达到1.46万亿千瓦时,比2013年增长约0.29万亿千瓦时,顶替煤炭消费量约1.3亿吨。此外,京津冀鲁四省市今年将压减原煤消费量1700万吨。
正如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调节局巡视员许之敏所说,当前国家针对煤炭行业脱困的措施标本兼治,煤炭行业脱困不会沿用行政色彩浓厚的手段,而是更加强调经济手段、法律手段的综合运用,更加注重信用约束和社会监督,比如制定完善质量标准、加强市场主体监管、建立煤炭企业信用体系等。落实日前出台的《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要对国内企业销售的商品煤和进口煤一视同仁,坚持一个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