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有关部门接连发布了《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和《关于全面清理涉及煤炭原油天然气收费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确定资源税税率为2%~10%,将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并停止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确保不增加煤炭企业总体负担。
作为产煤大省,我省煤炭企业期待怎样的落地政策?新政怎样才能为煤炭企业减负?记者对此进行了探访。
从量定额计征缺乏弹性,税负过重影响企业发展
说起淮南不能不说煤,煤炭一直是当地税收的大头。近日,记者拿到一份淮南矿业集团的税务清单。清单显示,集团全部税费包括税类13种、费类13种。全部产业税费分别是:2012年113亿元,2013年102亿元,2014年1至9月份71亿元,综合负担率分别为30.5%、29.65%、31.81%;吨煤税费分别为135.32元、137.17元、129.36元。
“当前煤炭行业税负已远高于全国其他行业水平,加上煤炭行业持续不景气,企业经营压力越来越大。”淮南矿业集团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前煤价更多地受制于行政调控,如今煤价的高低更多由市场决定。 “在煤炭市场持续低迷的今天,资源税率的高低更加影响企业发展。 ”
据了解,我国资源税开征于1984年,多年来煤炭资源税实行从量定额计征。“在多年实际的征税过程中发现,从量定额计征缺乏收入弹性,调节机制不够灵活。同时,煤炭企业还要缴纳一些收费基金,存在费重税轻、税费结构不合理等问题。 ”淮南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税负过高影响到煤炭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我公司‘十一五’期间先后建成7对现代化矿井和3个电厂,‘十二五’期间继续保持大发展态势,重点发展煤电等项目,资金主要来源于企业自筹。资源税改革若是增加企业负担,企业会加大亏损,更无力来搞发展。 ”淮南矿业集团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企业税负过重也影响到矿区安全稳定。我省大多数矿井已步入深部井开采,矿井灾害程度越来越重,安全压力也越来越大,必须要有足够的安全投入来维持矿井安全生产。安徽煤监局副局长吴卫龙认为:“煤矿涉及的稳定因素复杂,环境的硬约束也在增强,矿区生态修复、棚户区改造、新村镇建设及矿工弱势群体救助等投入都在不断增加。资源税改革如加重企业负担,削弱企业支付能力,容易导致不安全不稳定因素。 ”
煤炭资源税率尚未敲定,涉煤基金已在清理中
国家发改委的数据显示,国内煤炭库存已连续34个月超过3亿吨,其中煤矿库存1.1亿吨,为历史最高水平。今年1月至8月,全行业利润同比下降46%,大中型煤炭企业亏损面近70%。面对低迷的煤炭行情,我省煤炭企业期待通过煤炭资源税改革和清理涉煤基金减轻企业负担。
记者从多家煤企了解到,大多数煤炭企业对资源税改革表示欢迎,认为原来的“杂费”确实比较多,新的方案或许能为煤炭企业减负。且多种涉煤基金已正在清理范围内,新税改至少能让税负简单化。 “现行的煤炭应收税费包括煤炭价格资源税(定额征收)和各种涉煤基金,而改革后的煤炭应收税费只有煤炭价格×煤炭资源税率(2%~10%)。 ”省地税局办公室副主任赵勇介绍,虽然现在还未收到具体的实施方案,但是对于新的资源税征收方式,企业仍然充满期待。
不少业内专家在接受本报记者的采访时均表示,是否会减少煤炭企业的税负取决于资源税率的多少和各地方政府对于清理涉煤收费基金的执行力度。由于具体的资源税率,我省正在调研和论证中。所以,如何清理涉煤收费基金成为当下煤炭行业关注的另外一个焦点。
记者在国投新集的一份2013年的税务清单上看到,2013年缴纳各类税费3632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费984万元、重大水利建设工程基金102万元、水利建设基金168万元、水资源费100万元。国投新集相关负责人说:“涉煤基金过高,额外给企业带来巨大的负担。 ”
目前我省煤炭企业均已经申报了纳入清理范围的涉煤收费。比如,淮南矿业集团已明确清理矿产资源补偿费和价格调节基金,如此一来,2013年实际缴纳1.71亿元,预计2014年实际应缴1.28亿元。
我省煤矿开采成本高,专家建议按最低税率征收
不仅煤炭企业主动争取减负空间,我省税务部门也积极寻找为企业落实优惠政策。“在淮南市棚户区改造上,地税系统简化手续,积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自棚户区改造以来,淮南地税已累计减免棚户区改造税款7291万元,有力地推进了煤炭矿区的棚户区改造。 ”淮南地税部门负责人介绍道。
近日,在淮南市地税局召开的煤炭电力企业税企恳谈会上,不少煤炭行业人士表示,当前煤炭企业困难重重,煤炭产能过剩短期难有改观,煤炭价格持续下行。我省产煤区还受到北煤南下、进口煤的冲击,煤炭企业经营的压力更大。
“资源税改革要考虑到省情和煤炭行业的实际情况。我省煤炭开采成本高,境内矿井均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开采煤层为突出煤层。同晋、陕、蒙等地区相比,开采成本高很多。 ”省煤炭办负责人介绍,开采成本高导致售价相对较高。从价计征煤炭资源税后,我省计税基础高,税负比晋、陕、蒙等地区高出数倍。此外,我省煤炭品种也存在地域差异。有原煤、初选动力煤、洗精煤、褐煤、无烟煤等,导致洗选煤销售额折算率不易确定。
为落实国务院确定的不增加煤炭企业负担的精神,确保煤炭企业平稳运行。我省一些煤炭行业专家建议,应按国家安监总局的三类矿井标准分别设定资源税率。即低瓦斯矿井,高瓦斯矿井,瓦斯突出矿井。“建议我省按照瓦斯突出矿井适用的最低税率2%征收。 ”
“对于衰竭期煤矿及充填开采的煤炭资源税按相应比率减免缴纳,充分考虑洗选煤运输费用及洗选环节成本、利润,合理确定折算率。 ”业内人士还建议,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还需实行超税负返还政策。对实施从价定率征收超出原从量定额征收部分,由地方财政给予返还。 “还要进一步扩大清理范围。比如:水利基金、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费,建议在资源税从价征收方案正式出台前,全部给予取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