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清理规范涉煤收费项目,阳泉市涉煤收费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明确分工,做好监督监管工作。由市民政局牵头落实,市直有关部门配合,取缔行业协会、市直部门等单位超标准、超范围的乱收费;由市煤炭工业局负责落实改革公路煤炭运销体制,不得借统一经销向煤炭企业收取差价、服务费等;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落实土地复垦费征收方式相关政策修订工作、采矿登记收费免征政策和矿产资源补偿费减免政策;由市水务局负责落实,市地税局配合, 规范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征收范围;由市环保局负责规范环境监测服务收费征收行为,并严格落实按排放污染物种类和当量计征排污费政策。
市县(区)民政部门要努力推进涉煤社团与党政部门脱钩,对于不应当交给涉煤社团的行政管理职能、前置审批事项等,要责成有关部门在一定时限内坚决收回;规范涉煤社团服务和收费行为,进一步完善涉煤社团会费及其他经营性收费政策,堵塞管理漏洞;严格规范执业行为,加强执业人员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高涉煤社团工作人员的素质和法律意识。
阳泉市已将“收费(基金)项目目录清单”在政府门户网及市财政局官网予以公布,各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也必须按要求公布目录清单,凡未纳入收费清单的收费(基金)项目,涉煤企业均可拒绝支付,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凡存在清理规范后仍以各种名目向煤炭企业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乱搞募捐的,应免未免、应减未减、应缓未缓、应退未退的,一律没收上缴国库。对问题明显、反映强烈的要安排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部门和县区,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坚决取缔市县(区)政府除中央和省定项目以外的一切违规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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