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记者刘丽秋
本报讯10月29日,受市委副书记、市长朱成帮委托,市委常委王才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规范整顿乌兰浩特城市总体规划区内煤炭交易行为相关事宜。
会议决定,11月1日至30日,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乌兰浩特总体规划区内煤炭交易行为进行规范整顿,将所有煤炭经营企业和商户,整顿搬迁至乌兰浩特市煤炭市场内规范经营。
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设在市环保局,统筹规范整顿煤炭交易行为各项工作。市工商局不再新办理颁发从事煤炭经营和运营类的营业执照,对已办理的暂时不予年检,并要积极配合做好对无照经营企业和商户的规范整顿工作。市公安局在规范整顿期间,对阻碍正常执法或辱骂、殴打工作人员的依法予以严处。市商务局协助做好规范整顿工作,加强规范整顿后煤炭交易监管。市城管执法局加强监督,依法对占道经营的煤炭企业和商户进行清理整顿,防治反弹现象发生。市信访局要做好信访接待和相关解释工作。乌兰浩特市煤炭交易市场要加大优惠政策宣传力度,并全力做好接纳煤炭经营企业和商户入驻的服务和管理工作。根据《环保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先行对乌兰浩特总体规划区内无照经营的煤炭经营企业和商户进行规范整顿,直至将所有煤炭经营企业和商户整顿搬迁到乌兰浩特煤炭交易市场为止。
对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未达到环保要求的煤炭经营企业和商户,由环保局负责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向市工商管理部门提交行政建议书,取消工商营业执照,并进行清理整顿。
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对除乌兰浩特总体规划区内的供热企业、乌兰浩特市煤炭交易市场运煤车辆以外的其他运煤车辆,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市环保局制定强制搬迁预案,经领导小组审核后,从市政府办公室、城管执法局、公安局、商务局等部门和单位抽调精干力量,对拒不自行搬迁的煤炭经营企业和商户,统一开展强制搬迁行动。
市纪委、市政府督查室于11月末,对规范整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形成督查报告呈送市委政府主要领导。对履行职责不到位或工作不力的相关部门和领导干部,将实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