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认为,深化煤炭(焦炭)公路销售体制改革是适应经济新常态,推动煤炭产业转型发展的重大举措。11月18日,省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关于深化煤炭(焦炭)公路销售体制改革方案》,意味着酝酿已久的山西煤销管理体制改革即将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从改革的内容和要求看,省政府决心很大,标准很高。我们一定要统一思想、坚定信心,不等待、不侥幸、不拖拉,不折不扣全面抓好落实。我市作为煤炭出省的主要通道,煤炭(焦炭)公路销售占全省1/3,煤炭(焦炭)公路销售体制改革对我市的影响不容小视。市县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必须未雨绸缪,主动作为,积极呼应省政府改革的部署要求,认真研究改革对各方面带来的具体影响和有效应对措施。
胡玉亭在认真听取市直相关部门和重点产煤县相关负责人的意见后指出,当前应对和推进煤炭(焦炭)公路销售体制改革,要研究解决好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认真分析梳理改革实施过程中所带来的各种新问题,如产销如何衔接,税源如何监控,政府和市场如何发挥作用等,切实发挥政府服务和行业协会指导的作用,加快建立市场为导向的煤炭营销新秩序。二是积极培育搭建贸易平台,突出现有渠道和资源的整合,扶持有实力、有优势、有信誉度的营销企业加快发展壮大,发挥主渠道作用。三要探索完善税收稽查监管机制,建立生产、销售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引导和规范企业行为,运用购买服务等方式强化监管力量,确保新旧体制交替过程中不出现监管脱节。四是加快建立煤炭信息共享平台,煤炭部门牵头,完善数据监测体系和信息采集、加工、研判、公示等工作机制,尽快形成综合、统一、可追溯、准确性强的数据信息平台,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胡玉亭要求,改革各项工作要立即启动、迅速到位。按照省政府要求,要立即终止“双营销”,12月10日前全部拆除煤炭、焦炭检查站点及相关设施,并就改革内容和限时完成事项在媒体进行公告,接收群众监督举报,同时要妥善安置转岗职工,调动职工支持参与改革的积极性,确保改革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