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山西省有1487个煤检、稽察站点。1983年,山西省煤炭运输总公司成立,围绕煤检站,形成公路煤炭运销管理体系:用煤单位不能自行购买煤炭,需参加山西省内订货会,与省煤运公司签订订货合同,交纳定金;省煤运公司拆解合同到各市县,用户向煤检站交纳剩余价款,获取票据,去煤矿提煤;煤车拉煤后拿上票据,通过各级煤检站的票据检查,才可以运输出省。“合同、票据、站点”,其中遍布各地的煤检站成为一线检验关口。
就像所有坐大的行政权力一样,权力膨胀的煤炭运输公司、管理检查人员,手中拥有相当大的寻租权,在煤炭黄金周期,3天得1万算是少的。煤检站的寻租权本质是,政府控制市场,却无力管理市场,把部分职能甚至重要的税收稽查职能让渡给了煤炭运输公司,最终传递到煤检站的手上。
这是腐败的催化剂,最终导致煤炭交易、运输效率下降,得不偿失。为了抑制腐败,制约措施出炉,行政性的互相监督被证明效果不大。
为扼制煤检站放 “黑车”、乱收费,上世纪90年代中期,一些地市成立了煤炭稽查队,在煤检站旁设稽查站;但此后稽查队员被定向“看护”,一些稽查队员 “落水”,稽查效果弱化;为了弥补稽查的不足,2007年晋城地区成立“小分队”,由此将权力分开:煤检站负责煤车去拉煤时开票;煤车出站由“小分队”负责验票;稽查队在煤检站之间进行交互检查。
这不是真正的权力分开,“小分队”仍属于煤运公司,煤运公司一权独大的症结没有解决,小分队人员与稽查人员一样在当地人情社会中生存,受严厉的行政层级制约,不可能具有独立品格。由此导致的结果是管理人员、检查人员越来越多,交易效率越来越低。为了堵住一个漏洞,管理成本可能呈几何级数上升。并且,这些检查管理者从本质上说属于同一利益群体,一旦煤炭交易回归市场,这些人都会成为利益受损者,他们内在地成为市场化的反对者。
撤销煤检站,是背后的管理模式的变更,是市场秩序的重整。
煤炭交易不能在黑幕中画地为牢,在原有的行政模式中无论如何也走不出一条煤炭高效、公平交易的阳关大道。只有建立透明的现货、期货市场,在能源勘探、开采、运输领域充分竞争,政府与协会发挥各自的职能,遵守法律杜绝私采、严惩环境破坏者,绝不能把管理、征税等职能让渡给利益相关企业。
山西煤炭交易市场化改革时机已经成熟。
首先,煤炭价格处于低谷,市场恶性竞争现象已经绝迹,此时进行煤炭管理体制、激励体制改革,成本较低。中央层面已经推进税费改革,9月2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从12月1日起,全国煤炭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税率由省级政府在规定幅度内确定。
与此同时,全国范围的煤炭市场已经铺排就绪。信息透明的全国煤炭交易会、山西省煤炭交易中心、秦皇岛煤炭交易中心等,还有各类实时的煤炭交易网站,起着发现全国煤炭价格、调节运输价格的作用。煤炭不仅有现货市场,已经有期货市场,涵盖了焦煤、焦炭、动力煤等主要品种,中国远期煤炭需求在期货市场得到反映。
上市煤企、运输管理维持行政手段,与中国的能源结构改革、市场化改革方向背道而驰。山西省委书记王儒林在谈到煤企转型时,提到煤炭企业“六型转变”,着力推动煤炭产业向 “市场主导型、清洁低碳型、集约高效型、延伸循环型、生态环保型、安全保障型”转变。
只要存在煤检站,管理就不可能为市场服务,既得利益群体就不可能推进市场化,煤检站作为非市场化的醒目标签,非撕去不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