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西晋城市泽州县的半坡古村,共有明清时期的院落古宅多达六七十处。2007年,该村被认定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但就在同年,当地政府突然将全村近200户居民进行了强制搬迁。随后,地方政府又以复垦的名义,将这些古宅强制拆除。2013年,半坡古村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称号被核销。
大量古宅文物被毁令人惋惜,但当地官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没什么大不了的”。究其因在于,在地方政府的价值次序中,谋求可观的经济利益比保护古建筑重要得多——当地政府与晋煤集团达成的一项煤炭开采协议,这项协议可为当地创造高达15亿元的经济效益。
这样的选择备受民众诟病,在网上也遭到群众的齐声吐槽。泽西县的做法不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也与中央“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的要求背道而驰;从保护历史文物和维护生态环境的层面来看,为了挖煤而拆毁古建,是极不明智的“下下策”。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加速推进,传统村落大量消失。湖南大学中国村落文化研究中心调查发现,从2004年到2010年,长江、黄河流域颇具历史、民族、地域文化和建筑艺术研究价值的传统村落,已从9707个锐减至5709个,平均每天消亡1.6个。
如何让珍贵的古建筑能够更长久地留存于世?最重要的,就是地方政府尤其是文物保护部门,要对古建筑的重要性有清醒的认识,要站在对子孙后代负责的高度,与破坏古建的势力做斗争。即使难以做到就地保护,也不妨通过迁移和异地复建等形式,将对古建的损失降到最低。
当然,在解决此类矛盾的过程中,更需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工作。只有在政府、民间、法律的三方联动之下,我们才能避免半坡古村被毁的悲剧再次上演。
文物不可再生,毁掉一个少一个。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型的关键时期,不要让经济发展的冲动毁了我们的文化和文明。